和托尔金一比高低
对我而言,放弃写作就等于放弃梦想。对一位作家来说,在他娱乐读者之前,他的写作还必须让自己感到快乐。
记者|何映宇
19岁,当斯蒂芬·金还是个毛头小伙子的时候,托尔金的《指环王》在欧美正如日中天,让人如痴如狂,斯蒂芬·金也不例外,他回忆说:“托尔金的作品我都拜读了,我深为他丰富的想象力所折服。”同时,心比天高的他又有一点不服气,他想和托尔金叫板,想要写出一本有史以来最长的通俗小说。现在回想起当初的年少轻狂,斯蒂芬·金多少有些悔意,他说:“我一开始并未料到,自己给自己出了一道多么大的难题!”
从他开始写《黑暗塔》第一部《枪侠》的第一个篇章到他最终完成全部文稿,30多年过去了,在这漫长的岁月中,斯蒂芬·金好几次想要打退堂鼓,惰性总是给他停下来找寻各种各样的借口。时间拖得太长,很多读者对这部大部头著作的结局早已望眼欲穿。一位82岁的老太太写信给斯蒂芬,说她顶多还有14个月的日子好过,因为癌细胞已经遍布了她的全身,但在临终之前,如果能知道小说主人公罗兰的结局,她也就能死而瞑目了。
她说:“求你了。”
斯蒂芬·金没有答应她的要求,事实上,当时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该怎样帮她总结罗兰的一生。然而,一次突如其来的车祸差一点就把他送上了鬼门关,大难不死让他对于生命以及这部他珍视的作品有了重新的认识。他意识到:“只有完成枪侠的故事,才能保护我的塔。”
用30年的时间完成一部小说,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写作是因为热爱,和金钱无关。对我而言,放弃写作就等于放弃梦想。”财富与名望并非斯蒂芬·金写作的目标。在1979年32岁时,他就成了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但他表示,虽然也要为赚钱而写作,但对写作和阅读的热爱必须是第一位的。而街知巷闻的巨大声誉更是令他如坐针毡——如果要去打棒球或者吃饭,他会老是碰到认出他的人,这让他感到不舒服。
“这并不是件好事。”斯蒂芬·金说。比如当他到了一家餐厅,即使人已经满了,人家还会给他空一张桌子出来。“但马上,所有的人都会涌到你这边来,想要你给他们签名。这顿饭显然早已没有私密性可言了,这就是出名的代价。”
2003 年,当斯蒂芬·金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终身成就奖”后,关于“代表通俗畅销小说的作家斯蒂芬·金究竟该不该获得美国最高图书奖”,正反双方爆发了一场口水战。美国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甚至写了一篇题为《可怕的错误》的文章,表示强烈反对,虽然谁也不能否认,《肖申克的救赎》和《闪灵》的作者斯蒂芬·金,当然是美国当代无法绕开的重要作家。
他创作的7卷本《黑暗塔》成功地打通了通俗文学和严肃文学的界限,成为美国文学里程碑似的作品,2013年8月,这套书已经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和99读书共同合作推出,相信一定不会让斯蒂芬·金迷们失望。
创作传奇故事并非一件省轻之事
《新民周刊》:《黑暗塔》系列堪称超长卷的小说,前后共经历了23年才出版完毕,为什么时间跨度会这么长?当中是不是也遇到许多写作的困难?
斯蒂芬·金:虽然我说过:“《黑暗塔》系列在我想象力的太阳系中居于木星的位置,它的重力无比强大,吸引着我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这颗行星之上”,但创作传奇故事并非一件省轻之事。写完一部作品必然要休息调整一段时间,让自己枯竭的想象力再次充盈。然后,1999年6月,就在那次几乎让我丧命的车祸发生之后,还未完成这部伟大作品(我将之称之为我自己的《坎特伯雷故事集》或《埃德温·德卢德神秘故事集》)的恐惧驱使我以奇快的速度写完最后的三本书。我一开始想同时出版这三本书,但出版商认为,如果一本一本出恐怕会效果更好。
完成一个我从30年前就开始创作的故事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保持情节和人物的连贯性是很难的,常常让我费尽脑汁。这也就是说要重温那个阅历不丰的青年斯蒂芬·金所设想过的故事场景,当然,当时的我和现在的我对于那些故事有着完全不同的感受。我在《枪侠》中写罗兰打败科特,然后去和一个妓女一起饮酒作乐的故事时,我才22岁;但写《巫师和玻璃球》时,我已经48岁了。在作者的世界中,26年的时间倏然而逝,而在罗兰的生命中,只过了16个小时而已。
尽管在进入罗兰的世界之前,在开始每一个故事之前,焦虑总是在袭击着我,但故事仍在继续,它似乎本身就是有生命的。每次我准备停下来时,我会回想写完的章节,然后对自己说:“这次我是真的遇到困难了,这次我一定要迫使自己做完这份工作。”然后这故事就好像一直在等待着我回来似的。我会埋怨自己:“当时我为什么要停下来?”我想除了写完一本书后的疲惫之外没有别的答案。当我终于完成这部长篇时,我想那大概是2000年6月,前一年我出了车祸,病痛一直在折磨着我。这就给我的创作造成了更大的困难。幸好,这世界上有最好的伤痛救济者——那就是到另一个世界去。我喜欢这种逃避现实的生活方式。
《新民周刊》:你在《黑暗塔》的前言中说,你是因为受到托尔金的《指环王》的巨大影响而来写作这部“历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的,但这么长的篇幅,你是否也有意要向托尔金挑战?
斯蒂芬·金:我有创作这样一部长篇的念头是在上世纪60年代末的时候,当时我读到了托尔金著名的史诗《指环王》。就在那一刹那,我知道我要写一部书,来回应托尔金这个关于寻觅和魔术的故事。但我意识到托尔金的故事风格——书中充斥着巫师和穴居矮人——并不适合我。我想讲述一个故事,更贴近于现实世界,而不是像托尔金那样完全虚幻的故事。
20年前我开始创作时,我就觉得篇幅非常重要。我想要创作出一部历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我不知道我是否已经完成了这个使命,但是我相信《黑暗塔》系列已经非常接近这个目标了。我想,我的这种“野心”也许是美国教育的产物。
《新民周刊》:在《黑暗塔》中,你野心勃勃地将通俗小说的各种风格——传奇、西部小说和各类科幻小说——熔为一炉,《黑暗塔》是不是你最看重的一部作品?
斯蒂芬·金:可以这样说。但我不喜欢对小说进行严格的分类,我更愿意接受“拿来主义”,让它们统统为我所用。《黑暗塔》是一部幻想小说,但它同时又深受西方浪漫主义小说和科幻小说的影响。在《巫师和玻璃球》中甚至包含了一个爱情故事。
梦想成为一名作家
《新民周刊》:你是怎么开始写作的?听说是因为嫌第一份工作的工资菲薄,是这样的吗?
斯蒂芬·金:我很小的时候就梦想成为一名作家。13岁的时候,我把我的第一本小说寄给了一位出版商。糟糕的工作当然也增强了我以写作改变自己命运的欲望,但热爱写作才是我改行的最初动机。
1970年的一天,我走进当地一家电影院,看了莱昂内的电影《黄金三镖客》。这部气势恢宏又有些神秘色彩的影片使我深受启发,虽然莱昂内的地理知识混乱不堪,在影片中,伊利诺伊州的芝加哥居然和亚利桑那州凤凰城靠得很近。同时,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所饰演的角色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是一个有英雄传奇色彩的枪侠。我的故事的核心人物——罗兰·德鄯——就要因此而诞生了。
罗伯特·勃朗宁的叙事诗《公子罗兰来寻黑暗塔》对我的启发就和美国西部片对我的影响差不多,读了这首诗后,我开始构思我的主角罗兰该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当我开始塑造这个强壮、沉默寡言、想要做好事的陌生人时,我的脑袋里有一个神话般的人物。我想,他们的形象很大程度上来自英雄的肖像画——那些勇敢而冷漠的人。
《新民周刊》:你几乎每一部小说都能登上排行榜冠军,究竟有什么样的诀窍能让你总是将读者的注意力完全吸引到小说中去?
斯蒂芬·金:我写过一本书叫《论写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读一下。我的观点一直没变:“好的故事似乎完全是靠灵感,天马行空:两个先前不相干的事结合在一起,你就会发现它们究竟会变成怎样的新东西。你的工作不是去发现这些想法,而是当它们出现的时候去承认它们的存在。”
《新民周刊》:在写作恐怖小说之余,你也给好莱坞导演撰写剧本——比如在中国观众中很有知名度的《肖申克的救赎》。这部剧本和你其他的小说完全不同,是先有的剧本,还是导演找到你来编剧的?当时的情形是怎么样的?
斯蒂芬·金:《肖申克的救赎》是在1982年发表的短篇小说《丽塔海华丝与肖申克监狱的救赎——春天的希望》(小说收录在小说集《四季奇谭》中)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导演弗兰克·达拉邦特是我的书迷。
事实上,除了这部影片,达拉邦特还改编过我的其他几部小说,反响都很不错,其中包括《房间中的女人》、《绿里奇迹》和《迷雾》。他也是好莱坞最杰出的编剧之一,他还给斯蒂芬·斯皮尔伯格的两部电影编剧:《拯救大兵瑞恩》和《少数派报告》。
通俗文学和纯文学
《新民周刊》:1979年,你还只有32岁时,你就成了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发家致富对你的写作是否有影响?
斯蒂芬·金:我写作是因为我热爱写作,和金钱无关。对我而言,放弃写作就等于放弃梦想。对一位作家来说,在他娱乐读者之前,他的写作还必须让自己感到快乐。虽然我们也为赚钱而写作,但热爱必须是第一位的。
《新民周刊》:2003年11月19日,美国最重要的文学奖项美国国家图书奖将终身成就奖颁给你,结果引起了极大的争议,你对通俗文学与纯文学之间的界限怎么看?
斯蒂芬·金:我得奖的时候,美国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曾经写过一篇批评文章,叫《可怕的错误》。我坚持认为,虽然我所创作的40多部小说被认为应归入通俗文学的类别,但我仍然认为它们应得到文学的尊重。在我看来,将通俗文学和纯文学绝对区分开来是一件很愚蠢的事!许多作家在其生前一直被认为是“通俗作家”,但同样得到文学史的肯定。问题很简单,因为小说的受众很广并不等于说这部小说在文学本体上就不值一提。查尔斯·狄更斯在他的时代是最重要的通俗小说家,萨默塞特·毛姆也是,然而,现在的文学史同样将他们大书特书。同样的,像《杀死一只知更鸟》和《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样的书年复一年地占据在畅销书排行榜上,这并不表示它们是很糟糕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