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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律师写《金牌律师》

日期:2014-10-15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阅读提示:观众很期待在中国律政剧里看到像悬疑剧一样的逆转、翻盘,但是专业律师告诉我们,“最后一刻突然出现决定性证据”的场面,实际生活中绝不可能发生。
记者|阙 政
 
 
       《广告狂人》、《豪斯医生》、《实习医生格蕾》、《法律与秩序》、《CSI》、《傲骨贤妻》、《金装律师》……这些既长寿又获奖无数的美剧,有没有共同的特征?有,它们都是行业剧,所谓的“医警律教厨”。最近日本两大剧王——木村拓哉和堺雅人比拼,拿出来对抗的作品也都是律政剧:《律政英雄2014》和《Legal high》;更不用说频频产出过像《医龙》、《白色巨塔》、《回首又见他》这样经典力作的日本医疗剧。
  反观本土,电视剧晚间黄金档则一直都是“三斗鼎立”的格局:家斗、宫斗、战斗。近两年,随着《医者仁心》、《心术》、《产科医生》、《产科男医生》的热播,医疗行业剧方兴未艾。但律政剧,仍然屈指可数。直到最近,《离婚律师》和《金牌律师》竞相出世,前者有吴秀波、姚晨两大红人坐镇,后者虽然主演朱丹、周一围的“牌”略小,却因金牌律师亲自操刀编剧,代表上海入选了广电总局季度推荐好剧目录。
  电视的下一个春天,会是属于行业剧的吗?
  
并非请顾问挂名就行的
  
  在《金牌律师》导演傅东育看来,拍行业剧,要比拍生活剧、年代剧都难。正所谓画龙画虎难画骨,难就难在律师大家都见过,既要形似,又要神到——法律条文是怎么样,抗辩措辞怎么用,逻辑必须非常缜密,容不得一点随意。
  好在,《金牌律师》在剧本创作上有个天然的优势:它的总编剧就是大名鼎鼎的金牌律师段祺华。
  段祺华身上挂着许多第一:“文革”后恢复律师制度的第一批律师,美国华盛顿州律师协会第一位外国法律顾问,第一个海归律师,中国私人律师事务所第一人……他的“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曾经受到邓小平的瞩目,创业伊始还收到了时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从白宫发来的贺信,如今在伦敦、西雅图、香港等地都设有分公司……
  金牌大律师挂名当个律政剧总顾问并不稀奇,但段祺华却因为少时的文艺理想,选择了全程参与剧本的创作,亲自写剧本,可谓前所罕见。有他坐镇,《金牌律师》的优点显而易见:每一个案例都有真实出处,法庭戏的专业程度,外行写不出编不了的台词——“不只是用词规不规范的问题,还有程序规范,在法庭上谁先讲谁后讲,都是有规定的。”
  看惯了《一号法庭》这样的港剧,观众很期待在律政剧里看到像悬疑剧一样的逆转、翻盘,但是专业律师告诉我们,“最后一刻突然出现决定性证据”的场面,实际生活中绝不可能发生:“中国法律要求上庭之前,原被告双方必须已经看过所有证据。即使出现新证据,也必须留给对方质证的时间,对方可以申请暂时休庭。”换言之,像放暗器一样,把证据藏起来留到关键时刻甩出去KO对方,只能是编剧的YY。
  《金牌律师》篇末有一句题词:“谨以此剧献给中国律师一百周年”。在电视剧普遍娱乐化的当下,不明所以的观众觉得突然来这么庄严肃穆的一句,有点囧。但是对于段祺华来讲,“律政剧如果只是搞笑、洒狗血,而没有对律师价值观的讨论,就没有意义”。
  对于律师,一个普遍的误解是:为坏人辩护的律师是更坏的坏人。一些影视剧为了营造戏剧效果,也喜欢黑一黑律师,模糊黑白界限,从译名上就可见一斑——日剧《Legal high》被译作《胜者即是正义》;奥斯卡影帝马修·麦康纳主演的电影《林肯律师》,另一个译名是《依法犯法》。美剧《脱罪大师》里还有露骨的台词:“他到底有没有犯罪?我才不关心这个。”
  段祺华讲了一个他去巴黎访问最高法院的故事:“在高院的雕像群里,排第一的既不是大律师工会主席,也不是大法官,而是马尔泽布——路易十六接受法国国民公会审判的时候,雅各宾派的革命党不许律师为他寻求司法公正,威胁说,如果你敢为他辩护,就要和他一样被杀头。是按照宪法为国王辩护,还是保全自己的性命?马尔泽布选择了前者。最终他和其他两名律师一起,也被砍了头。后来法国人觉得很后悔,觉得把马尔泽布杀了等于是践踏了法治,所以建雕像的时候把他放在第一位来纪念。”
  在业界,律师被喻为“拔着自己头发成长的职业”。是把当事人的利益当作天条,还是以自己的道德标准为原则?发现不利于当事人的证据,要不要做告密者?为了当事人的利益,能不能伪造证据?……职业道德和个人道德的纠结无处不在。眼睛里没有善恶之分,不管有罪无罪,永远站在当事人一边——这是被影视剧夸大、曲解化的律师;与之相比,全世界律师界最广为认可的职业道德是:律师的职责既非揭露犯罪,也不是无条件为当事人开释,而是在现行法制之下,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2012年是中国建立律师制度100周年,因为律师公会最早是在1912年的12月8日在上海成立的。”段祺华说。他不仅是《金牌律师》的编剧,也是出品人,希望靠电视剧传播律师的“真相”:“律师兴,则国家法制兴。”
 
把法庭戏当作武侠片来拍
  
  “真实的庭审是很难看的。”这是许多律师的共识。
  为什么难看?一个最明显的原因是,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庭证据出示和质证,采用“对抗制”,法官只负责主持法庭辩论,不主动调查证据,所以英美剧里双方律师可以争得面红耳赤火花四溅。而中国偏向大陆法系,庭审采用“审问制”,由法官指挥整个庭审,包括证据的出示和质证。如此一来,留给律师的发挥余地极少。看看真实庭审的片段就知道,律师大多数时间只能平淡陈述,有的律师连普通话都说得磕磕绊绊、结结巴巴的也敢上庭。
  此外,欧美法庭上,法官与原被告的位置,是面对面平行而坐,律师抗辩时可以在法庭内走动,打断对方律师的发言。而在中国法庭,则是法官居中,原被告分居两边,律师永远在椅子上正襟危坐,不能突然站起来讲话。
  既不能争,又不能走——这要是拍成电视剧,跟《庭审纪实》也没啥区别了。段祺华冒着被同行骂外行的风险决定,要让律师走起来、争起来。不单是为了戏剧效果,背后也有私心:“我希望我们的庭审也能向‘对抗制’改革,因为法官本位容易造成个人偏见先入为主。有时候原告律师说,事情的真相是ABC;被告律师说是CBA,但是法官一拍板,说是BAC,结果就是BAC了。在西方法庭上,法官是客体,原被告才是主体,平行而坐本身就象征着公平。”
  为了将律政剧拍得好看,导演傅东育也下了不少功夫。“既然是律政剧,就不能是生活剧的结构,就要遵守律政剧的类型规律。”
  先别忙着创新,这是傅东育的经验。“现在让你拿支粉笔到黑板上去画一个前人从来没有画过的符号,可能吗?电视剧也是一样,英美剧历史那么长,咱们才多少年?还是先做好学生,学习人家已经总结了那么多年的规律吧。”
  傅东育借鉴了不少律政剧——美剧《法律与秩序》、《波士顿法律》,英剧《皇家律师》……在他看来,美剧更重视剧情、悬疑,而英剧更加富有伦理感,调性(导演你是想说逼格吧)更高。
  的确,在英美电视界里,律政剧是一个典型的大类,底下还能细分成律政悬疑剧、律政刑侦剧、律政情感剧……傅东育花了两个月时间,对原剧本结构作了大量的调整。“剧本原来是几十个案例串联起来,一个完了讲另一个,基础很扎实。但是你看美剧的拍法不会是这样‘一串糖葫芦’式的,它会有一个贯穿始终的案子,戏里的其他案子也与之多多少少有着必要的关联。”
  再者,从拍摄技术上说,“拍法庭戏,80%都不会用中景,观众想看到的是双方律师抗辩时的表情、他们的一停一动,所以要用近景。而且法庭戏要求摄像机的运动是稳定的,就不能用手提。”
  但是怎么能在稳中求变呢?答案是从剪辑节奏入手。一般电视剧每集大约300个镜头,已经不算低,平均下来每分钟切换7个镜头;而《金牌律师》每集的镜头数达到450个之多,平均每分钟超过10个镜头,由此实现法庭情绪的飞速跳跃。“我们在设计阶段就要求大家把法庭戏当作武侠片来拍,一招攻过来,一式打回去,真的要像唇枪、舌剑。”
  所以《金牌律师》对演员的要求也是:台词语速要像开机关枪一样快(华少不演真是屈才了)。律师的法庭台词既长又拗口,演员实在应付不了的时候,“我们就用后期剪辑,把句子当中的停顿都剪掉。”
  
律政行业剧未来的可能性
  
  《金牌律师》里涉及的案例,90%都是离婚案,尽管编导有意增加悬疑侦查的元素,还是注定了它会更偏向律政情感剧的路子。说到底,行业剧难拍,还在于政策限制掣肘。
  十多年前,大量《红蜘蛛》爬进电视圈,一时间满屏幕都是烧杀掳掠。鉴于电视台没有分级,广电总局只能一刀切,一纸禁令将涉案剧通通赶出了黄金档。《重案六组》不复得见,就连律政题材剧,也不能涉及刑事案件,只能在民事诉讼案里打转转。此前的《离婚律师》同样如此。而且,即使是离婚案,也要遵从一些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大家却心照不宣的编剧“潜规则”,比如:小三不能有好下场,婚外恋不能提及性行为,不渲染婚前性行为……
  段祺华正在创作的第二个律政剧剧本叫作《谁是继承人》,将视线对准了风口浪尖上的遗产税。而他对律政行业剧的整体规划,更已多达20部。对于离婚案成为律政剧的主流,段祺华感到挺可惜:“能写的素材太多了,商战、金融官司,甚至像念斌案疑罪从无、张氏叔侄冤案这样的冤假错案,如果允许写的话,我们一定也能拍出像韩国的《辩护人》这样优秀的电影。”
  一个好消息是,封锁了十年之久的“涉案剧”,近期很可能会有所松动,为刑侦悬疑剧,也为涉案的律政行业剧,带来新的创作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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