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街头艺术:绝技与奇观
街头,是艺术家的乐园。
杂技、魔术、涂鸦……各种街头艺术,赋予街道以鲜活的生命,向更广泛的公众解释街头艺术的真实本质。
漫步在欧洲街头,随处可见这样的艺术家,他们身怀绝技,创造着都市的奇观。
街头艺术就是这样一种文化的表现形式,就是这样一种在街头巷尾展示的艺术形式。它贴近生活表达生活,更代表着人们对生活的态度。
玩命的街头魔术
魔术在古代中国称之为“幻术”,顾名思义,制造幻觉之术。而在西方,魔术的起源是宗教。
古希腊的神殿也利用了魔术的原理。祭司打开神殿大门时,风箱会吹向地面,祭台上便出现了火焰,还有应用风管制造会说话的神像。最早的戏法纪录是杯与球戏法,这是目前人们所知最古老的戏法。此戏法在中世纪大受欢迎,被魔术师们广泛表演于市集中。这些魔术师到村庄的空地上变简单的戏法娱乐村民,招致了教廷的猜忌。教会认为,这些人施展的是巫术,是异教徒的魔法,在1400年到1600年的时间中,欧洲三万多名被冠以“巫师”称号而烧死的倒霉人里,不少都是魔术师。
文艺复兴后,魔术师渐渐不再受到迫害,日趋开明的社会开始接受魔术这种娱乐形式。越来越多的魔术师走上街头,表演街头魔术,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近景魔术。在霍夫金泽把近景纸牌魔术搬进剧院之前,近景魔术都可以说是街头魔术。
所谓近景魔术,就是魔术师面对一个或数个观众作表演,需要有熟练的手法技巧,所用的道具多为日常生活用品,如钱币、扑克牌、钥匙等等。因为与观众面对面接触,观众又常常可以触摸表演物,往往带来的震撼极大。
18世纪最伟大的街头魔术师是艾萨克·福克斯,打个比方,福克斯相当于1720年代的大卫·科波菲尔。在当时的集市上,只要有他的表演,大量人员便聚集观赏。他的经典戏法是从空无一物的袋子中不断拿出鸡蛋、硬币还有小鸟。这个魔术使他大受欢迎,也因此使他成为了当时收入最高的魔术师。
19世纪的魔术师中,海曼是最受瞩目的一位表演者。他经常漫步在市场里,从农夫的摊上拣一只鸡蛋,把它打碎,发现鸡蛋里有一枚硬币。
而要问当今世界最红的街头魔术师是谁,大卫·布莱恩肯定是最多人首先想到的对象。
大卫·布莱恩1973年出生在纽约布鲁克林区,今年47岁,他的扑克牌、读心术都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他通过美国广播公司网络向全世界介绍了其独特的街头魔术,革命性的街头魔术将魔术表演表现在电视上,令人叹为观止,可以说,观众的反应和表情是一大亮点,因为他们中的很多人从来没有看过布莱恩这样的魔术作品,实在是太刺激了。
1997年5月19日,布莱恩的第一个电视转播一鸣惊人。他不仅技术好,而且爱玩命。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人都想着怎么延长自己的寿命,大卫·布莱恩却似乎是个例外。就在观众面前,他可以把硬币咬成两半,他可以吞下戒指,再吞下衣钩,最后拉出戒指,他也可以在街头突然悬空飞起,与鲨鱼共舞。
真正让他成为传奇的,是他一次一次动真格的挑战极限。这些年,他尝试过一种又一种的死法,每一次,他离死亡都只有分毫之差。
1999年4月5日,布莱恩将自己“埋葬”在一个透明棺材下一星期,每天只靠四茶匙水维生,公众可透过水看到如活死人的布莱恩躺卧。
2000年,他又进行了另一项打破世界纪录的表演:在两块8英尺高的大冰块拼合而成的“冰棺材”里呆了整整61个小时。2003年9月5日,布莱恩再次向人类的生存极限发出挑战,把自己放在一只2.1米高、2.1米长0.9米宽的透明箱里,并用起重机吊起来,悬挂于英国伦敦泰晤士河伦敦塔桥上方12.5米的高空,在里面不吃任何食物生活44天,只靠两条管子分别送水和排尿。
2003年10月19日晚,美国魔术师大卫·布莱恩在英国伦敦成功完成为期44天的绝食表演。最后,在数千名观众潮水般的掌声中,满脸胡须、瘦削虚弱的布莱恩走出降落至地面的透明箱。
你真不知道他到底是个魔术师还是一个行为艺术家。理论上,人是不可能绝食44天的,可是呢,如果仅仅是魔术,他又不可能真瘦那么多。就算他偷偷吃少量的食物以保持生命,也是对自己身体的极大折磨。这样的魔术师,实在是非常可怕。
街头音乐:从古典到流行
密集鼓点与乐声相合,轻快的打击声传递出美妙的乐章,在街头,个人音乐家或者组合成的乐团,用各种乐器让更多的人感受到音乐的魅力。澳大利亚土著部落的传统乐器乐声响起,带来大地低吟版的震撼,带来耳目一新的听觉感受。
欧洲的马路边、露天餐桌旁,经常看到一些流浪艺人在演奏乐器,有拉小提琴、弹吉他或吹萨克斯的,也有拉手风琴的。这些艺人一般都穿着比较干净,而且面带笑容,令人为那悠扬的音乐陶醉。
古典音乐走出高雅的音乐厅,这是接地气的感觉。
另一方面,现代流行音乐很多都起源于街头文化。嘻哈(hip-hop)和饶舌说唱乐(rap)40多年前始于美国街头的一种黑人文化,嘻哈文化的四种表现方式包括rap(有节奏、押韵地说话)、b-boying(街舞)、dj-ing(玩唱片及唱盘技巧)、raffiti writing(涂鸦艺术)。
嘻哈源自美国纽约的黑人社区布朗克斯区,他们将生活上的娱乐发展成为现今多样的嘻哈文化,发挥黑人独有的特质,如节奏感及歌声,进而舒缓情绪和消遣。
在美国70年代的初期,黑人电台一直在音乐和文化传递上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而Hip-Hop这样的舞曲音乐最早也是从这些黑人电台流传开来的。Hip-Hop的拥护者,大多数是年轻人,因为他们喜欢Hip-Hop音乐当中所强调的自我表达意念——要个性。
Hip-Hop这个词本意是屁股一颠一颠的意思,1961年出生于纽约布朗克斯区的梅勒·梅尔是最早的说唱歌手之一,这一批元老级的说唱歌手发明了“Hip Hop”这个词,指的就是唱歌时屁股一颠一颠。之后,吹牛老爹等超级嘻哈歌手令嘻哈乐从不登大雅之堂的街头音乐成为青年人的挚爱。
现代流行音乐的另一大类R&B的全写是Rhythm & Blues,译作“节奏蓝调”或“节奏布鲁斯”。喜欢演唱R&B的最初都是街头的混混,老是念念叨叨,最终居然形成了一种新的音乐形式。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没有R&B,周杰伦不知道以怎么样的方式横空出世。
因为天生自带背景音乐,R&B不需要伴奏就可以唱出很强的节奏感,这是这种音乐在贫民黑人中能得以流行的重要原因。
美国民权运动让黑人音乐得到更多的重视。白人音乐中的摇滚乐本身就受到黑人音乐影响,是对传统白人音乐的反叛,而对黑人音乐类型,人们也越来越宽容。纽波特民间艺术节之类的重要音乐节将传统蓝调重新介绍给了新的听众。战前的声乐蓝调和许多被遗忘的蓝调演奏家被重新发现。许多战前的经典蓝调被重新编辑发表。
1960年代末一个所谓的西边蓝调在芝加哥出现,这种新的风格与过去的芝加哥风格相比更强调节奏支持。70年代之后,蓝调音乐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口琴蓝调、电子蓝调、灵魂蓝调等等众多蓝调音乐样式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成为最受青年人欢迎的流行音乐类型之一。
和街头音乐相伴随的,是街舞。街舞现在已经独立成为一种风靡世界的青年亚文化。
中国青少年最早接触街舞,始自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电影《霹雳舞》,当时的霹雳舞(Break Dance)就是Breaking的前身。迈克尔·杰克逊的舞蹈更是让青年人为之疯狂,让街舞成为青少年争相模仿的对象。
这是完全不同于古典芭蕾的舞蹈样式,街舞充满动感活力,独舞或群舞皆可,形式多样,没有古典舞那么多规矩和束缚,给了青年人充分的自由创造的空间,因而深得青年人的喜爱。
1992年初期,出现了一种“原地性的HIP-HOP”,它没有那些大幅度的动作和脚步移动,更没有霹雳舞中那些在地上类似体操的动作。它的独有风格在于注重身体的协调性,重视身体上半身的律动及增加了许多头部、手部的动作。我们在迈克·杰克逊、玛丽亚·凯利、后街男孩的MTV中都可看到这种新风格的舞蹈。
都市的景观
杂技这门街头艺术历史悠久,考古发现大约在新石器时代,中国的杂技就已经萌芽。而西方的杂技,叫马戏,这个名字,其实也是根据我国的马戏翻译而来的。
西方历史上第一个马戏团诞生于18世纪,是1769年于英国伦敦所创立的菲利普·艾特雷马戏团。其实早在菲利普·艾特雷马戏团创办前,各项现今马戏团上演的戏码都已经有了雏形,只是并未有人将它整合规划成一个完整的演出,直到被奉为马戏团始祖的菲利普·艾特雷的出现,才有一个整套且较为紧凑的演出,而不再是各自为政没有组织的单一节目表演。菲利普的马戏团也是第一个将场地建造成圆形,不仅让观众可以从任何一个位置上清楚看到演出者的表演,同时他还为马戏场加盖了屋顶,马戏团的发展也堂堂进入了现代史。
静态的人体雕塑,动态的歌舞技巧,精湛的器乐演奏,现场的写真画像……这些街头艺术的表演者,本来或许是为了更好地生存,却渐渐形成了特色,显露了魅力,成为赏心悦目的都市景观。
一尊铜人在街上,生动逼真。凑近了,仔细观察,还是看不出什么破绽,连眼皮都不带眨的。然后,突然,他就走了。
真人雕像,在网上的小视频中,更像是恶作剧,可是要做到如此惟妙惟肖,确实需要功力,将其归入行为艺术的行列,也实至名归。
活人雕塑是行为艺术的一个支派,起源于西方国家,通过真人涂绘,达到雕塑的逼真效果,配以肢体语言,向人们展示其艺术内涵。供游人拍照的“雕塑人”, 可以长久地、纹丝不动地保持着一个姿势站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任人观赏和品头论足。
汤唯在英国读书时,也曾装扮成铜人,在街头卖艺。她曾撰文:“我的第一次‘卖艺’是做街头另类时装秀,我用旧报纸撕出大概的衣服样子,再用大头针别在身上。我穿着纸衣服,站在街边,面前放个帽子,就算开始营业了。为了配合时装的色系,我扑了厚厚的粉,画了个类似日本艺伎的妆。看我造型奇特,创意新鲜,不一会儿路人就开始热情地投硬币、纸币。我腰里别着MP3,塞着耳机听英文歌,姿势摆累了就换一种。在路边站了两小时后,我有了26英镑55便士的收入。”
真人雕塑借鉴了纯雕塑艺术风格,但又不同于纯雕塑,优点是取之于生活,展示于真实,每个人物造型及群体组合都代表着一种文化,灵活生动地展示出不同时代所具有的社会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