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航台湾海峡
7月11日是我国第18个航海日,当天上午,台湾海峡首艘大型巡航救助船“海巡06”轮在福建平潭正式列编。交通运输部领导向“海巡06”轮授海事旗和入列证书。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交通运输部、福建省政府领导等现场见证。
台湾海峡是中国东南沿海水上交通运输要冲,每天过往运输船舶近3000艘,平均每年有70余万艘次的船舶进出福建沿海各港口,还是两岸海上交流往来的最直接通道,每年运输旅客超过220万人次。繁忙的海上交通运输加上春季浓雾、夏季台风和冬季大风的影响,船舶险情事故多发,数量约占全国的10%。“海巡06”轮满载排水量6600吨,是目前台湾海峡体量最大、性能最优的公务船艇,它的列编可进一步提升船舶险情事故应急处置水平,将秉承“当代妈祖、福海泽航”的理念,切实发挥“旗舰”作用。
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海峡由中国大陆与台湾岛环抱,最窄处约70海里,最宽处约220海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中国国内法,台湾海峡水域由两岸的海岸向海峡中心线延伸,依次为中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中国对台湾海峡享有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同时也尊重其他国家在相关海域的合法权利。
近年来域外某些国家试图编造、混淆某些概念,搅乱海峡局势,值得警惕,也需要我们切实加强海峡管理。1982年12月10日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一国领海为海岸基线外12海里,领海外的12海里为毗连区,对距海岸线200海里的海域拥有经济专属权,领海和专属经济区相关法律制度已经成为习惯国际法规则。美国未批准《海洋法公约》,但宣布了相关的海洋权利主张,显示出它事实上是承认《公约》中有关专属经济区相关制度的,应适当顾及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
美国不批准《公约》原因很多,一个原因是试图以相对强大海上力量谋取更多私利,“国际水域”的提法就是例证。在2007年版《美国海上行动法指挥官手册》里,称将世界海域划分成国家水域和国际水域是“出于海上行动的目的”,是基于对美国海军行动便利程度的考虑。这种美国自说自话的“国际水域”概念,用以指称“领海以外的所有海域,包括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公海”,既为美国“航行霸权”保驾护航,又试图规避应承担的国际法义务。很显然,这种美国利益最大化的自说自话,与《海洋法公约》前言所述的“在妥为顾及所有国家主权的情形下,为海洋建立一种法律秩序,以便于国际交通和促进海洋的和平用途”大相径庭、背道而驰的。正是这种自说自话的“私规”,成了美国搅局世界的“依据”。在台湾海峡,就常常以此招摇过市,借以军事挑衅。
依照《海洋法公约》,中国对台湾海峡具有管辖权,美方必须“无害通过”,外国船只在通过这一地区时不得有示威和挑衅的意味。作为《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当然不需要采纳美国出于私利而单边拟制的概念。台湾海峡的国际法地位是明确的,为了防止美国的错误言论“积非成是”,有必要加强对海峡的管理。
在今年6月13日的记者会上,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强调,国际海洋法上根本没有“国际水域”一说。有关国家声称台湾海峡是“国际水域”,意在为其操弄涉台问题、威胁中国主权安全制造借口。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当地时间7月9日,中国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在巴厘岛会见美国国务卿布林肯。针对美方提出的中美关系“护栏”说,王毅表示,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才是两国最可靠的“防护”。在中美建交公报中,“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确保由中国大陆与台湾岛环抱的台湾海峡安全,是一件重要事情。“海巡06”轮列编执行公务,将为海峡安全稳定提供更好的保障。(作者 朱国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