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话题:湘潭产妇悲剧
“产妇死在手术台上,医生护士全体失踪”的消息,以最快的速度在网络间传播,这个耸人听闻的标题确实产生了最大的眼球效应,但无疑对了解事实没什么好处。在网友对家属表示同情、对湖南湘潭这家妇婴保健医院议论纷纷的时候,全国各地的医护人员却团结一致地给予医院医生以舆论支持。
首先,专业人士向群众提出并普及了最终导致这名产妇死亡的医学名词“羊水栓塞”,原来此并发症虽然并不多见,却是产妇杀手,80%的“羊水栓塞”都救不回来,那有什么理由要求这个小小的不具备医疗资源的妇婴保健院能够奇迹般地救活那名产妇呢?随后,讨论又到了顺产还是剖宫产更有利、更安全这个问题上,专家指出目前国内的剖宫产更多的是相对适应症,医生一般倾向于风险相对小的生产方式。
综合来看,有时候一个事件产生原因很复杂,并非非黑即白能够解释的。
黄祺:在这样一个突发的不幸面前,很难说谁对谁错。
现在很多权威专家出面科普,我们知道羊水栓塞是一个非常非常危险的产科并发症,通俗地讲,一旦遇上,就如“死神敲门”,大多数情况下根本来不及抢救,产妇就死亡了。除了羊水栓塞,产科还有其他危急的情况,都可能导致产妇死亡。
但显然,死亡产妇的家属之前没有这些知识,他们对生产过程可能出现的意外完全不了解也没有心理准备。产妇婆婆在新闻里说了一句话:不行就转院。现在我们知道,羊水栓塞发生后产妇很可能在半小时内死亡,转院不是一个可行的选择。因此,家属的情绪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另一边,从有限的信息看到,发生意外的医院医疗条件不可能太好,医院实施了抢救,但这是一种即便在中国最好的医院里也有80%以上死亡率的并发症,基层医院就算尽力,也还是不能阻止意外的发生。所以,除非以后的调查认定有过失,医护人员其实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不过,产妇死亡后,医院的处置方式是存在问题的,一定是怕医闹、怕纠纷,反而把事情弄得复杂了。
姜浩峰:湖南孕妇死亡事件,微博上有个调查,截至8月15日10点50分——有175971票支持“相信医护人员,责任在家属”;有141597票投给了“支持家属,医院方有过错”。据悉,孕妇的死因是——羊水栓塞引起的多器官衰竭。家属甚至称,医院没有第一时间通知他们孕妇死亡的信息,而直接致电村支书。有一位自称医务工作者的网友跟帖道:“作为一名医生,我更奇怪医院怎会打电话给村支书?一个县级医院哪里来的村支书号码?术前会让病人填住址和联系方式,难道你们留的是村支书的号码?哪家医院没死过人?这家县医院肯定不会只死了你女儿,难道这是医院一贯处理方式都找村支书通知?还是中间发生了什么以至不得不辗转找村支书?”
我在相关新闻视频中,看到了家属聚集在手术室门前,有人狠命在踹门!
医院是生死攸关之地,岂能容哪怕一个、两个人在此胡闹?我觉得,即使是医院方有医疗事故嫌疑,也不容有人在医院圣地撒泼胡闹,这不仅是对医生的神明安全负责,也是对更广大病人的身家性命负责。如果让人在此胡闹,那耽误其他人救治,又是性命交关的凶险之事。特别是手术室,不要说脚踹,连接近手术室大门都绝不容许!目下医疗纠纷频繁,我认为,到了严控医闹的时候!
至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国家已经初步建立了医疗事故第三方审查机构,关键问题是怎样理顺关系,独立开展调查。至于羊水栓塞的死亡率之高,在大城市三甲医院都无法保证母婴平安,即使立即展开摘除子宫手术,也未必能保全孕妇性命,此时家属还在想着保不住子宫生不了二胎,在我看来简直把女人仅当作生育工具,实在可怜!可叹!可悲!
钱亦蕉:现在看新闻,特别是网上疯传的新闻,已经习惯性要怀疑一下。就比如这条血淋淋的产妇死在手术台上,当时就觉得又是一起医疗纠纷,未必是医院过失那么简单。事实证明,产妇确实死于“羊水栓塞”这个凶险万分的并发症上。
其实,病人家属的冲动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对于信息和专业知识的了解与医生完全是不对等的,自然不能理解好好的一个产妇,生完孩子就死在手术室里。我自己生孩子也是剖宫产,那张手术说明书,真是签得手抖,把种种几万分之一的可怕意外都罗列上了,签字就说明你自己或者家属已知晓,等到出了问题,医院就不负责了——因为已经通知过你了嘛。面对一大堆医学名词,可以肯定地说,那位湖南产妇,其家属在签字时根本没有搞清楚真正的状况和危险。很多医疗纠纷就是这么发生的,医院说我都事先让你知晓手术有危险了,但家属认为当时的签字只是为了手术(不签字你不让做啊),根本不是认可那么多术中意外,谁知道是因为过失还是正常比例的失败?而且这个正常比例里面,谁知道有多少就是因为疏忽呢?
对于顺产还是剖宫产这个问题,孕妇们都热衷于讨论,而且越是临近预产期,越是焦虑。中国的剖宫产率在世界范围内肯定是高的,我觉得有好几方面原因。一个是中国目前剖宫产技术相对成熟了,很多人认为这就是一个小手术(却不知其实也有风险);二是孕妇怕生产,怕疼的心理作怪,主动要求剖;第三,中国人的体形确实不能跟欧美女人相比,产力不够,顺产难度大多了,而且现在孕妇养得好,胎儿过大,更难以顺产。这从我们的亚洲邻国日本,为增加顺产率普遍在孕妇未足月时打催产素,确保5斤多的婴儿顺利产出,可见一斑。日本女人的体形也是偏小的,他们的这个方法和中国的剖宫产,到底孰优孰劣,还真不好说。
这个事件还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就是到底在妇婴保健院生产好,还是全科医院生产好?目前大多数孕妇都选择妇婴保健院,因为在孕产妇整个孕期和产期过程中,他们比较有经验,他们也提供比较舒适的环境和专业的服务,前提是没有其他并发症。如果生产时产妇一旦发生并发症,全科医院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妇婴保健院的其他医疗资源短缺,面对其他科室的病症,一般只能采取邀请其他医院医生会诊的方法,安全性肯定不如全科医院。选哪种医院,就看你要服务,还是要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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