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之恶
文 | 老冲
5月2日,国家网信办会同工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公司,对互联网企业依法经营事项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调查结果到底如何,现在所言为时尚早,至少对于百度来说,调查组进驻本身,这是个好消息,它可以名正言顺地暂时不用出声了。
青年魏则西死后的20天里,一篇名叫《一个死在百度和部队医院之手的年轻人》的爆文,让这个事件真正升级为爆款级的焦点,百度的反应很快,硬气、仗义,还真有点热心的。它说,我们很遗憾,但是我们自己的做法是合规的,医院资质齐全,除此之外,我们还主动向它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了审查材料,如果魏则西的家人需要,我们愿意主动配合和帮助他们维权。
但是大家不买账,继续骂,骂一篇爆一篇,估计百度也很委屈,人家的态度很端正嘛,瞎忽悠延误病情的不是我,监管缺位的不是我,干嘛就冲我来了呢?这次三部委的进驻,百度当然要热烈欢迎一下,这不只是表态的问题,简直有还我清白的期待呢。
骂着骂着,大家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了,莆田系、武警医院、职能部门,好像哪一个都比百度更有实力甚至权力,有人站出来说,你们骂错啦,百度不是最恶的那一个。恶便是恶,没有多一分的恶,也没有少一分的恶,底线就是底线,没有高一公分的底线,也没有低一公分的底线。
百度之恶,在于他是规则制定者,同时也是受益者。不存在一个能够从中获益的组织,能够制定有利于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规则,除非其他利益相关方有谈判的筹码,可以影响规则的走向。百度竞价排名,就是这样一个规则,它制定了这样一个规则,就一定会“作恶”,不配得到“信任”。
吊打百度,总免不了拉上谷歌这个业内先驱和竞争者来对比,缘由在于2004年谷歌首次公开募股的招股书,里面有句话:“不要作恶。我们坚信,作为一个为世界做好事的公司,从长远来看,我们会得到更好的回馈——即使我们放弃一些短期利益。”
哪家企业的远景和价值观,不是正能量满得要溢出来,问题在于,他们守的住吗?2003年,谷歌就因为网络药品广告问题,接到美国国会三个不同委员会的调查质询,他们公开发表“不作恶”之前一个月,当时负责谷歌全球网络广告的桑德伯格,就是那个写《向前一步》、前两年在中国火得要命的事业女神,还赶赴华盛顿参加听证会,她说,没事,谷歌会通过第三方认证服务来严格审核互联网医疗与药品广告。
2009年,一个叫惠特克、在网络上把纯净水当类固醇卖的骗子,被美国人从墨西哥抓回来,为了减刑,他配合美国联邦调查人员钓鱼执法,发现谷歌销售人员明知道不合法,还帮它避开谷歌过滤机制,在网上投放假药广告。结果谷歌最后和美国政府和解,认罚了5亿美元。
守不住的谷歌,把硬气体现在另一方面,他们干脆把大部分药品广告品类给直接关了,钱不好挣,干脆不挣。这其实和他提出来的“不作恶”作用相同,口号就是口号,不是法律,不遵守没有错,只有Low。谷歌真正牛的地方不在于有个口号就永远不会犯错,而是它在一开始就敢于把底线亮出来,把自己放置在一个“舆论弱者”的地位上,主动遭受一轮又一轮的挑刺和质疑。
现在谷歌也在做广告,也出现左侧搜索内容里,但它有明显的广告标识,而且客户给钱了也不能影响排名,搜索关键词排在前列的,仍然是官网和官方机构。公众和媒体只能质疑,改变不了谷歌的玩法,但是美国人对法律很较真,执法机构追着咬,让它不敢作恶,这才是真正有效的监督。
回头看百度,制订了一个交钱就能排名靠前,不明确标识广告,只对自己有利的规则,还宝贝似地当底线来坚守,Low到极致反而理直气壮了,以为自己是“合规”的,怪不得发表公告的态度这么真诚。不犯错的人不一定是上帝,制定规则而且想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才是上帝,不是上帝非要扮演上帝,被骂一点也不委屈。
这次调查组的任务很明确——“百度是否依法经营”,法律才是底线,百度合不合规,它自己说了不算,法律说了才算。百度的竞价排名算不算广告,这次工商总局总该有个结果了。后面还有一连串问题,莆田系的玩法是否合乎法规,医院的管理是否合乎法规,该如何认定,如何惩罚,是骂完百度,继续要探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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