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不完的预算给老百姓
岁末年初,一些行政部门再遇“甜蜜的烦恼”:钱多得花不完。有媒体记者近日在福建、江苏、广东、广西等地采访发现,部分单位仍存在年初“粗线条”制定预算、年末突击花钱甚至乱花钱、违规花钱的现象,更有甚者干脆年底先到消费场所开具发票,以备来年再从容消费。对此有网友调侃,这些单位与其花钱花到手抽筋,还不如给老百姓分点好了。
事实上,这些钱大都源于纳税人上缴的税费,行政部门只是财政资金的托管代理人而已。但遗憾的是,久拖不决的年底突击花钱现象却让部分公共财政变身成为一些行政机构的小金库。在“重分配、轻管理”模式下,地方预算支出因其缺乏透明度而屡遭诟病。
不可否认,我国预算拨款与使用时间“错位”强化了财政年底突击花钱现象。根据1995年起正式执行的《预算法》,我国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但国内负责预算审批的立法机构,即各级人大年度大会召开时间一般在2-3月,再加上后续审批流程,行政部门预算最快也要等到当年4月才能得到批准。“12月关闸,来年4月开闸”的预算机制导致本为一整年划拨的预算却要在后续三分之二年度内支出,这在客观上加剧了“年初无钱可花,年底无处花钱”的矛盾。但需要强调的是,预算机制的时间“错位”并非导致财政资金年底滥用的主因,毕竟预算划拨的缓滞可以通过发行短期政府债券等形式予以技术调节。追根溯源,当前预算编制不明晰、执行不到位、监督不完善等制度性漏洞才是年底突击花钱顽疾久治不愈的根本症结所在。
一方面,预算支出标准体系相对滞后,明细设置笼统,预算申报止于大的门类,不够细化和具体,许多科目设置都不知所云、经不起刨根问底;另一方面,决算审核环节粗糙,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严格的考核,不关注花钱的质量,只关注花钱的数量,以至于年初看似缜密的预算计划却往往与实践脱钩,部分预算资金因可执行性不强而难以投入使用,致使大量预算资金在年底堆砌。此外,财政部门多以“基数加增长”的简单方式决策,在“不花完今年的预算,明年的预算就得下调”的负激励机制下,一些行政单位滋生了“有钱不花,过期作废”的心理。于是各地方部门纷纷采取预算上报“虚高”,以备审批机构“砍削”、为来年预算“加码”的做法,是为岁末年初腐败消费骤增的另一重要原因。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岁末年初突击花钱的问题年年都重复上演,为何没有相应的“突击监督”举措给予遏制?由此暴露出的预算管理程序性监督软肋亟待得到纠偏。美国相关法律就规定,联邦政府预算过程的整个日程、行为主体、行为内容和行为都应明确公布,使公众可以了解预算过程的起始及相应的官方行为,并据此决定自己是否参与以及参与的程度。可见,只有打破财政预算封闭运作的流程,并将其放置于广大民众的监督框架之内,才是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有度的正途。首先,应在制度上破除收支挂钩的财政预算体制,从当下的“调整预算制”过渡到“零基预算制”,即预测当年具体开支时每年都根据实际情况从零算起,剔除往年财政结余因素、量体裁衣;其次,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设立严格的预算编制问责制,对于民众质疑较多、且经查实无法支出的预算一律上收,并要求相关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在预算审议过程中,实行人大对预算的管理权的实质性监督,将预算中的热点与难点列为专项调查审核对象,通过各种公示渠道向民众告知,并诚恳接受众议,做到及时解答与纠偏。
如果把预算资金视为老百姓“钱袋子”的话,严格管理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还权于民,将预算支出由编制、审核到使用各环节都置于民众监管视线之下,花不完的预算给老百姓以后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