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法规需要逻辑
除了小小的后花园,北京故宫内不见树木。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一种解释是:皇帝和太监们缺乏绿化意识。但还有一种可能,是东厂或西厂进言的结果:如树木繁茂,势必浓阴遮蔽,成为刺客的藏身之地,危及天子的生命。
这里涉及的就是因果关系:现象背后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如果我们能够查到相关的清宫档案,当然可以有比较确切的回答,否则只能猜测和揣摩——法律术语是“假定”或“假设”。逻辑分析需要假定,但假定并不等于事实。
今天的生活中也有同样的问题。2月的《方圆》杂志引用阿里巴巴马云发表的高见:“这次北京的雾霾,我特别高兴,我从来没有那么高兴过,因为特权阶层有特供的水,这次没有特供的空气了,他们回家同样会面临老婆孩子的指责。”这里就有假定。马云假定官员的老婆孩子在中国,他们也深受雾霾之害,才会批评夫君或父亲。但这只是一种假定,而且有可能是错误的假定。比如,官员的妻子儿女不一定在国内,他们可能已经去了青山绿水的美洲、欧洲或大洋洲。
即便官员的妻小都在国内,未必会因为雾霾批评为官的家长。试问,那么多的海归朋友本来已经定居海外,呼吸着欧美清新甜美的空气,还可以欣赏欧美比中国更加明亮的月亮(而且看上去很可能更圆),但他们还是纷纷回到祖国,要寻找当官发财的机会。对于我们中间的很多人来说,当官发财经常是第一位的,其他许多事情都可以退而求其次。所以说,马云之说听似高论,但仔细分析起来很难成立,雾霾与官员受到家人批评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制定法律法规也需要考虑因果关系、逻辑分析。比如,忽然之间我们就宣布房产销售税拟由1%提高到20%,理由是要遏止房价。这就是假定房价疯长与倒卖房屋有关。但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值得推敲的。
房价飞涨有诸多原因,货币投放过多是原因之一。金融危机之后,我们在市场投放了4万亿人民币,做了美国人想让我们做但又不敢让我们做的事。最近人民银行又往现金市场投放4500亿美元。而普通百姓买不起房还会有其他原因。比如,百姓收入过低,工资上调的速度跟不上房价上涨的速度。北京市西城区中学教师工作十年,月收入不过4000元。
还有,出售第二套住房并不一定是在投机房地产。比如,夫妻双方工作一辈子,老来有两套住房似乎并不为过。从他们身上收取20%的房产税于心何忍?
从逻辑分析上说,决策时应当考虑始料不及或并非政策本意的结果。比如, 征收高额售房增值税会导致离婚:离婚后一方各有一套房产,售房就无需交纳增值税。假离婚可以使得税收规定无法落实。而更加糟糕的是,离婚可能弄假成真。有的朋友或许会说,弄假成真也好,因为这恰好证明,两人的感情基础本来就不牢靠,这也是一种因果关系:两人真离婚是因为感情不深,而不是因为有了假离婚。但问题是人之所以结婚,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让男女关系有一层法律关系的保护,与感情基础无关——甚至可以说,正是因为人有朝三暮四的基因,所以我们才需要婚姻这种法律关系的保护。
我们这个民族以重视家庭而自豪,但我们的法律却并没有反映出这种优良传统。中国大陆有利于婚姻的法律法规不多,并没有国外常见的夫妻双方共同缴纳的所得税少于单身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而这次房产增值税也不利于婚姻。我们不禁要问,我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法律法规?制定法律法规的人到底是在代表谁的利益?
重庆、上海两地的房产增值税试点举步维艰,我们本应当吸取教训,没有理由匆忙推出新的政策,可这次我们又匆匆出手。如果按20%征收房产销售增值所得税是个好东西,为什么不通过立法机构制定相关法律?如果是一项好政策或好规定,那就经得起各方讨论,没有必要匆忙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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