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法学院
阅读提示:僵尸法学院比僵尸银行和僵尸企业的危害更大。
朱伟一
2008年金融危机后,出现了一批僵尸银行——本来应当倒闭的银行,因为政府援手而苟延残喘,如今美国又出现了“僵尸法学院”。
美国以头号法治国家自居,对法科毕业生的需求很大,官吏中法科毕业的甚多,就连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很多探员也有法律学位。当年尼克松总统从法学院毕业后,一时找不到工作,就有朋友建议他先到联邦调查局公干一下。1980年代,里根总统推行去监管政策,各行各业闻风而动,大搞兼并收购,重新瓜分市场,对商务律师的需求又大幅度增加。但即便如此,需求也有饱和的时候,美国的法科毕业生已经严重过剩,很多毕业生找不到工作,法学院的申请人数也随之急减。2010年,美国全国法学院的入学人数为52203人,而到2013年只有39675人,下降了24%,2014年下降率应当会再递增5%,排名进不了前10的法学院表示压力很大。
按照业内人士的分析,美国三分之一的法学院应当关闭,但目前还没有一家关门的,都在硬挺。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圣迭戈的托马斯·杰弗逊法学院最应倒闭。2013年,该院学生平均负债为18万美元,毕业9个月之后,只有29%的毕业生找到了需要法律学位的工作。但该院学费不低,每年4.49万美元。这样一来,杰弗逊法学院的新生入学率自然下降,2010年新生入学人数为348人,2014年仅为200人。雪上加霜的是,几年前行情看好的时候,杰弗逊法学院以高达11%的利息借款1.27亿美元,修建了一幢教学大楼,结果每年收益的20%要用来还债,最终无力还款,滑到了破产的边缘。其他法学院可以说是悲喜交加:有兔死狐悲的,更有幸灾乐祸的。幸灾乐祸到并不是因为心坏,而是出于自保的考虑:倒闭一所法学院,就少一个竞争对手。谁知杰弗逊法学院岌岌可危,却偏偏不倒。
杰弗逊法学院的债权人与法学院达成了协议:教学大楼归债权人,法学院再向债权人租用该楼,租期10年,租金为市场价,但如果债权人终止合同,必须贷款给法学院另租场所,而且债务还必须再减2000万美元。此外,债务由1.27亿美元减到4000万美元,利息减到2%。债权人也是没有办法,这幢大楼是按法学院的需要设计和建造的,另找租户则需要重新设计和装修大楼,成本效益方面很不划算。
杰弗逊法学院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美国绝大多数的法学院还没有债台高筑。再有,杰弗逊法学院是一所独立的法学院,而绝大多数的法学院附属于某一所大学,即便欠了债,那也是由其所在的大学出面借款。过去法学院和商学院都是下蛋的鸡。法学院生意兴隆,不愁生源,大学并不介意出面为法学院借款。但如今法学院生源不好,生意锐减,大学不得不倒过来接济。但大学要关闭法学院也很难。首先,行政人员和其他很多人就要失业,大学很难为他们再找到工作。而大学行政后勤人员的工会势力较强,校方奈何不得。其次,美国的大学是按商业模式办学,法学院也是如此,如同房地产企业,有一个很长的食物链,一损俱损,投鼠忌器在所难免。
当年我国国企改革也曾面临产能过剩的问题,而美国的很多智叟指点说,问题出在所有制上。我们信以为真,所以就轰轰烈烈地进行改制,还把许多企业送上了股票市场。但改制并没有化解产能过剩的问题。在我国产能过剩又关厂很难的水泥行业和钢铁行业中,许多企业都是民办企业。现在美国也出现了产能过剩的僵尸法学院。可见,所有制问题并非产能过剩的主要原因。
从某种意义上说,僵尸法学院比僵尸银行和僵尸企业的危害更大。僵尸法学院误导青年,产生过剩的法科毕业生,无异于浪费青年才俊的生命,而浪费生命是最大的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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