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红会红吗
阅读提示:《黄金时代》可以概括为《被嫌弃的萧红的一生》。
孟 静
《黄金时代》之于萧红会不会像夏志清之于张爱玲,使又一个民国四大才女重新进入畅销书行列?我看难。萧红还是萧红,可世界变了。
萧红和大多数女作家一样,创作发端自身经历,《呼兰河传》是童年记忆,《生死场》是少年所见,《商市街》是青春阵痛,她的文字浩浩汤汤,美则美矣,可是,就像萧军说的,更像散文,不似小说,没有能让人记住的情节和人物,留下的只是有美感这个印象。就拿张爱玲作比,张爱玲的小说和当下是可以对照结合的,可是萧红和其他民国作家一样,有极强的时代性,尽管她不热衷政治,不写抗日,可她笔下的饥饿已经是我们遥远的回忆。最最重要的是,她的经历,她的性格,她的人生态度,她的萧军,放在今天的价值体系里,就是不折不扣的大极品。
萧红是个不合格的新女性,她一步步做着颠覆旧礼教的事,转身再投入她厌恶的酱缸,当然可以体谅她饿,生计所迫,但可不可以有点算计,有点骨气?《黄金时代》可以概括为《被嫌弃的萧红的一生》,她的被嫌弃,缘于她的粘、缠、烦,一株没有自生能力的菟丝花充分验证了“性格决定命运”的学说。
从第一次逃婚说起,并不是因为反抗包办婚姻,她对未婚夫开始是满意的,还给他织毛衣,不久发现他抽大烟心生不满(无语的是她自己后来也抽大烟),主因是她爱上另一个北京的大学生,到北京发现人家有老婆,又没脸回去,别别扭扭地还寄居在那男人住处。然后就是几番回家,几番折腾,先是丢脸地去和未婚夫同居,未婚夫家里要退婚,她居然告上法庭,死不退婚,当庭被羞辱后,游荡了一阵再去和未婚夫同居,这次还怀上身孕。未婚夫不知所踪后,他俩欠了旅馆六百元巨款。六百元是什么概念?大文豪鲁迅一个月挣二百,小编辑萧军每月五块钱工资。要搁在今天的论坛上,旅社老板发帖就是《欠了我十万元房费的穷游婊死活不还钱我该怎么办》。好吧,钱是未婚夫欠的,不能怪萧红。她有旺盛的求生心,每每怀孕时都能抓住一个接盘侠,第一次是给报社写信求助,与几个男编辑都保持着往来,还写诗给一个男编辑表达自己望穿秋水的心情,另一个男编辑萧军没钱帮助她,却能和一个肚子比箩还大的孕妇滚床单,想想萧红在储藏间关了七个月,那味道的酸爽,这俩人的不拘小节也是到了一定境界,趁着哈尔滨发大水,“杨白劳”拍屁股走人了,欠钱不还对于二萧来说真是常事,住院赖账当医闹,住在朋友家里嫌朋友给脸子瞧,萧军愤怒地说:穷人不许恋爱?穷人可以恋爱,可是家乡有老婆孩子的他可以吗?
在鲁迅提携下,他俩日子明显滋润了,萧红富裕到可以留洋了。萧军和他朋友的老婆胡混又搞出孩子,萧红轻易地原谅他,她总是没有底线地原谅他的背叛、殴打、自私,记恨第二个丈夫端木蕻良在沦陷时抛下她,却没有想到她怀着萧军的孩子时那么多和她交好的男作家只有端木肯给她名分,为了她被左翼作家群孤立,萧军离开她三个月就再婚,端木在她死后17年才结婚,长情也需要时间作证。
最后说一下我对二萧最不能忍受的——他俩对孩子的态度。既然不想要孩子,就不要和男人乱滚,第一个孩子萧红生下来就送人了,她在《弃儿》里写下了萧军对此事的态度,怵目惊心,他夸她“是个时代的女人,真想得开,一定是我将来忠实的伙伴!”《黄金时代》里萧红生下第二个孩子时在重庆,没有其他病人,孩子也无处送人,男人都是不想替别人养孩子的,无论萧军还是端木,为了能依赖男人,影片暗示萧红作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朋友来看她,发现头天还笑嘻嘻的孩子不见了,萧红说夜里抽风死了,死无对证,她对孩子做了什么,只有她知道。张爱玲在《小团圆》里冷漠地描写过自己打下的死胎的形貌,我想这个是我可以爱读她们的书,却无法喜欢她们为人的缘故。畜牲也懂得疼惜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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