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走私
笔者以前刚去国外旅游时,是不太在乎买不买国外商品的。但是,当我发现一块在国外卖两万元的手表在国内可能卖到两万五到三万元时;当我发现在国内百分之九十的茅台都是假的,而国外的免税店里却可以买到比国内还便宜百分之二十的真茅台时;当我有了孩子却发现国内奶粉让人胆战心惊时,我也开始喜欢在国外买东西或买国外的东西了。
海淘扯不上什么崇高的爱国主义,只有一介草民对于生活品质的些许追求。
因为我们各种高昂的关税,所以我们的老百姓喜欢到国外买东西,由此也催生了各类网络和实体代购行业。
然而,近日一件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离职空姐走私化妆品案在网上引起广泛争议,并直接对代购行业产生了雪崩式的影响。被告人李某曾担任某航空公司空姐,因多次大量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而未申报,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高达113万余元,9月3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李某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从法律的角度看,不论代购行业如何操作,只要在施行过程中逃避了海关对于税收的监管,偷税数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额度,显然是构成犯罪的。所以,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李某徒刑,并无不当。
法院根据现有的法律定罪量刑并无不当,但是,我们有关海关监管和走私犯罪的法律,就真的是善法吗?
多年以来,海关关税在中央财政税收中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中央财政的主要来源,对于关税的任何调整,都将影响到中央财政的收入增减。同时,海关关税在保护民族品牌企业,增强民族品牌企业竞争力方面也起着重要的作用。海关关税涉及面大到工业生产原料、重型工业品,小到老百姓日常生活需要的水果、奶粉等,无所不包。
然而,随着中国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前的一些关税法律和政策都已严重滞后,已经影响到老百姓的普通生活质量。例如一些以前所谓的“奢侈品”,如今已经成为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品,而根据现有关税税率,老百姓却仍需负担高额关税,由此推动了代购行业的兴盛。
此外,根据网上信息,截至2012年4月,淘宝网全球购频道日均访问人次超过20万,日均有180万人次浏览全球购宝贝。但全球购并不意味着都是奢侈品,相反,化妆品、婴儿用品、食品等商品占全球购商品一半以上。老百姓愿意选择这些海外产的普通商品,说明我们国内的相关商品要么在质量上有问题,要么在价格上有问题。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多年来我们以高额关税来保护民族品牌企业目的的部分失败——高额的海关关税不仅没有提高某些民族品牌的品质,反而导致在无海外品牌竞争的前提下,国内产品质量的严重下滑。例如众所周知的奶粉行业。
适当地降低有关普通货物的关税,让普通老百姓能不用走私或准走私的方式,就能享受到高品质的日常生活,这应该是今后海关关税调整和有关走私犯罪立法调整的方向。只有这样,中国老百姓出国了才不会一窝蜂地冲向商场和折扣店,他们中的一些人,会去艺术馆和博物馆这样的高雅场所以提高自己的精神生活。
多年前,因为一个海关高官涉嫌走私罪外逃,当中国政府向外国政府要求引渡时,被人家以死刑不引渡为由拒绝,由是引发了立法机关对走私罪的大幅修改,删减了部分走私犯罪的死刑,以便与国际接轨。而今天,李某因为帮人代购被判徒刑而在网上引起热议时,是不是也到了该修改有关关税税率和走私立法的时候了?
今后,如果大家可以不用冒走私风险就能购得物美价廉的外国商品,我们不要忘了,这种幸福的取得,可能也有此前某空姐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