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懦弱
阅读提示:我们崇拜英雄。但如果我们天性懦弱,我们也有权懦弱。
胡展奋
如同举国关注外滩的踩踏,近日举国关注的是那场哈尔滨大火。
焦点是消防队员的生命价值。换句话说就是死得值不值?是否死得其时?是否死得其所?
根据官方给出的时间表,大火是1月2日13:14开始的,消防队十分钟后即到达,至15:40左右群众已全部救出,无一人伤亡。
至此,消防队的主要任务——“救人”——其实已经相当圆满地完成,火场只消在外围用水枪水炮控制其蔓延即可。然而导致消防队员五名牺牲,十多名受伤的火场坍塌却是21:37发生的,距离起火已经8个多小时,离“群众全部救出”也已6个小时,面对早已空无一人的火场,现场指挥还命令消防队员“冲进去”干什么?!抢救财产?还是现场演示“英雄秀”?抑或满足自己的“邀功癖”?
根本就不把人命当做命!
我自然不是消防内行。但我还知道一些常识。火场抢险第一是救人,第二是消防安全,最后才是财物。须知,在大楼已经煅烧了整整八个小时后,就是用你的尾骨想想也明白,所有的房屋构件都已酥软,坍塌只是须臾间的事,至此那些过火八小时的塑料日用品还值个屁钱!
都这样的生死场了,还命令部下往火里冲,还不干脆直接叫他们赴死算了嘛!
请问这是一种什么心态?都还只十八、二十挂零的岁数,就这么“军令”一声,可怜焦土?
事实上,“什么什么财产高于一切”的冷血逻辑和小农逻辑已经主导我们,影响我们很久了,我们国家,最初主管意识形态的官员从长期战争状态中走来,免不了沾点枪杆子意识是可以理解的,那就是使用强制力鼓励大家保护短缺的物资,战争时期,一个战士的确把武器和炒麦粉看得和生命至少一样重要,问题是,进入和平建设时期,尤其进入物资丰裕时期,这套三观不该改改了?至少要强调生命比物资更尊贵吧?但我们小时候受的教育仍然是变相的“拜物”,印象深的有向秀丽、刘文学、欧阳海、金训华、草原英雄小姐妹、赖宁……这些人现在年轻人根本不知道了,印象里都是为了国家或集体的“蝇头小利”而献上宝贵的生命,向秀丽是个药厂女工,因为酒精瓶破裂,蔓延起火,她就躺地用身体阻挡火焰,最后伤重去世,且不说没有灭火设备的厂方该当何罪,就说一个酒精瓶就是满载又能值多少钱?至于四川的“英雄少年刘文学”,其实就是有“阶级敌人”偷摘了田里的几把辣椒,他坚持要检举告发,结果被人掐死;这个档次极低的“阶级敌人”如果活到现在,出于惯性一定会继续捧走城市节庆的盆花,而这一类的“花贼”现在满大街都是,你能拿他们咋样?还有金训华,完完全全地为了一根木头被洪水卷走了,你说大东北的,一根木头还不等于江南一根芦苇?
这些人,我们都尊重他们,尊重他们大公无私,但鼓励甚至强迫大家如此“舍生就义”,就太过了,谁都知道,人,只能世上来一次啊。木头和辣椒都能再生,人,你给复制一个试试。
我们崇拜英雄。但如果我们天性懦弱,我们也有权懦弱。
我们无法知道,哈尔滨大火现场,八小时后还下命令“往里冲”的那位“悍将”,是“拜物”时代过来之人,还是平日里舍身连环画看多了?如果是你的业余爱好,你怎么着都可以,你爱“拜物”,你继续;你爱文革“连环画”也请继续,但你居然还拿来主导现代城市消防工程,拿来支配那些不满20岁年轻人的生命,我们是要愤怒的,事实上全国都已经愤怒了:草菅人命!
——因为,如果你足够“英雄”足够“悍”,你,自己为什么不冲进去?
因为国学热,你又说中国传统文化都是这样“取义”的,那我就念一段你听听——《论语·乡党》: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希望你看懂。
※版权作品,未经新民周刊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