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恶魔
阅读提示:应尽快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小恶魔”犯罪,应该设定年龄段而甄别入刑。
胡展奋
大概受“权力的游戏”的影响,人们通常称校园作恶的孩子为“小恶魔”。
小恶魔们最近猖獗,无数孩子生活在巨大的恐惧中,但成人社会或视若无睹,或束手无措,这个世界怎么啦?!
事情终于发展到一群小恶魔可以以集体的名义打死一个孩子而不被追究,原因居然是:“他们也是孩子”。
2016年4月23日,田雪娟的儿子——山西运城15岁休学少年张超凡,在网吧被同校6名十五六岁的同学活活打死。
2016年4月28日,重庆彭水县桑柘中学初二学生在厕所内被同学围殴杀害;4月22日,河北保定校园女生被逼下跪、脱衣,并被扇耳光……
常识告诉我们,当一种恶在社会蔓延时,急则治标,小恶魔既然横行,就该急速启动“强制力”制止。说教,常常对小恶魔无效。
“以暴制暴”似乎长期以来名声不好,其实是我们对这个词的长期误读误解,似乎一说到“暴”就是杀戮、就是血腥,事实上,我们都知道远远不是这么回事。
暴力一词,既包含杀戮力、囚禁力,也包含着“强制力”。
同样也是常识,我们知道,对待大恶,岂止是“以暴制暴”?你必须“凶过他头”才能制止他!肉体消灭就是彻底的制止。
我国历史上,那个夏桀的暴虐,是你做“思想工作”能做得了的吗?只有拿出比他更强大的军事实力,也就是比他还大的暴力才能制止他的暴虐。
是为“汤武革命”。后来那个商纣,暴虐到谁忤他,就杀谁,谁劝他,就囚谁,他的亲叔叔都不能幸免,这样的大恶,你也试图感化他吗?
历史告诉我们,除了集结比他更强的军队,让他们“血流漂杵”,真的没有其他办法。这是远的典故,近的其实更多,那个满清政权,你武昌不起义,他会自己“退位”吗?最典型的是日本军国主义,经过空前惨烈的太平洋血战,它的空军被全歼、海军被全歼,陆军也整师团整师团地被歼,白痴都知道败局已定,但就是“誓死不降”,你是不是还想用你“战无不胜的思想武器”做他“思想工作”呢?
你只能动用“连恶人也无法承受”的核武器,彻底“做掉他”!否则,恐怕朝鲜半岛、恐怕我们的东三省他至今还占着呢?
相形之下的“校园欺凌”当然只能算“小恶”,但与此同时,交通违章何尝不也是“小恶”?问题是,当“小恶”的累加效应已严重到危害社会、摧毁法治信心的时候,上海该不该持续性地出动警力,出动社会所有的强制力,“严惩”各种交通违章呢?广大市民谁不拍手称快呢?又有谁指责“以暴制暴”呢?!
更重要的是,“劝导几十年、教育几十年”都无效的交通乱象,马路乱象,你一个“重拳”,刹那间全没了,行人过马路规范了,公交车道也给让出来了,你一个闯红灯就扣你六分,果然没人闯了,请问,这样的“暴力”有什么不好?!去过新加坡的人都知道它大名鼎鼎的“鞭刑”,但全世界有谁抨击它是个“暴力国家”呢,谁都知道,当“暴”用来制恶的时候,它就是正义、就是至善。
2016年1月,一起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加州欺凌同学被判刑的事件,在国际社会看来很正常,却在国内引发很大争议,正好说明我们社会对这个问题的认知极度混乱,当我们的网残们大呼“美国真是太暴力啊”的时候,全世界有谁据此认为美国是个“暴力国家”?是个“虐待未成年人”的国家?三名涉嫌凌虐和绑架同学的中国留学生分别获刑13年、10年和6年的结果恰恰告示公众:一个正常社会,“未成年”绝不是犯罪的乐土。
应尽快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该无限、不该不设置前提,“小恶魔”犯罪,应该设定年龄段而甄别入刑。
童年未必都是金色的。少年未必都是玫色的。“小恶魔”的犯罪池塘恰恰倒映出成人世界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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