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透明化的尴尬数据
有些问题,说起来总在改进,回头看却令人无语。清华大学发布报告,称81个城市财政透明度,只有7个及格,无一可谓良好,可以算一个例子。
财政信息公开,本在政府信息公开之列,按规定,在2008年5月1日以后,应该不是问题。但以2010年数据看,81个城市财政透明水平只获43分,及格率仅8.6%。报告显示,政府更愿意公开预算,而非决算;预算外花销,没有一个城市公开;公开会计使用方法的得分也很低,使公众无以对预决算进行有效监督。
在任何一个社会,城市都是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高度集成场所。现代社会,城市生活也正在成为或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主要方式。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当是领先于其他治理区域单位,也高于社会一般水平。即使如此,城市财政透明度及格率仅有8.6%,可见中国财政透明度总体很低。
事实上,另外一些资料,可以表明城市政府的透明度确实相对较高。去年,上海财经大学连续三年对全国31个省级财政透明度进行评估,结论是进步较小,2009年至2011年总体得分分别为21.71分、21.87分和23.14分。这组数据所用的评估指标,与81城市财政透明度指标并不相同,得分不好直接比较,但同样在百分制下进行评估,得分数值恐怕是可以说明部分问题的。至于县级政府,按北京大学《中国行政透明度年度报告》负责人王锡梓的话说,“县级政府是信息公开的最薄弱处”。
援引这些材料,表明城市政府的信息透明度确实在同一社会环境下有更高水平,也说明,即使政府透明化水平最高的城市,其表现也是非常可怜。
财政透明化,只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之一。很多时候,财政公开也被视为约束政府行为的关键环节,因为财政一旦真正阳光化、透明化,并受到有效的监督,那么政府将无法获得资金去做不当之事,那样政府的不当行为就会减少。但也正因此,财政信息的公开就处在高度纠结的状态。财政预决算要经过权力机关的审议是固定程序,然而,权力机关不通过政府预决算报告的情况,不能说从未出现,但实在是极为稀少,2009年承德市人大连续两次否决政府财政预算,似乎是一个孤例。而政府预决算普遍被权力机关认可的背景却是,预决算报告普遍既粗疏又看不懂,更为奇怪的是,根据上海财经大学省级财政透明度调查,权力机关对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态度和行动,还不及政府。
人们至为关注的“三公支出”,去年在中央政府部门终于有了公开数据。数据从无到有,虽然差可欣慰,但数据每每与人们的直观感受出入甚大。一个“禁止公款宴请用高档酒”的要求,就可以使茅台降价几百块,并且股市上白酒板块全线重挫,说明了什么问题呢?而且,在中央政府部门报出“三公经费”之后,地方政府跟进并不积极。所有这些,都使“阳光财政”的诚意变得可疑。
政府决策透明化、社会管理透明化、公共信息透明化,相比于财政透明化,并不更好。官员财产、移民等个人信息透明化,更是似乎遥遥无期。无论如何,财政报告还要到权力机关去宣读,尚且只是循例通过,决策过程、社会管理、公共信息的公开,基本是由“内部人”自行处理,无须接受外部约束。“依法行政”与其说是一种要求,不如说是一种自觉,而自觉到什么程度、自觉不自觉都属两可,该公开的不公开,公开的并非全部真实,就不足为奇了。
毫无疑问,依靠自觉性的“依法治理”,必然会产生治理不依法。但更加需要正视的是即使按照程序必经权力机关约束的治理行为,权力机关不仅事实上未能约束,而且像财政报告的通过那样,权力机关对监督处在意兴阑珊的状态。缺乏约束的程序,还让人有建立程序的愿望,有程序而无效果,就会使人们对事情的改变失去希望。
信息公开、权力透明,表面而言,缺乏的是具体的“相关规定”,但实际上缺乏的,可能是规定得以实行的政治设计。这种设计,有之,则没有具体规定的事情也可依“法意”而得以序化;无之,则有具体规定的事情也会因“落实不够”而横七竖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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