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敲一个专班及其治理
阅读提示:排名、通报、曝光等等,平时不注意琢磨,看到这些也不太在意。这回认个真,就感到还是颇为讲究。
看起来很严肃的东西,未必经得起推敲。
有个地方整治办理群众投诉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搞了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就是一个很严肃的说法,带有特事特办的意思,态度上就不同于寻常,但同时,它又是一种寻常的做法,所以我们经常能看到各种各样的工作专班。
正常的社会治理机制,原本是无须“工作专班”的。经常要用工作专班来做事,可见正常的治理机制不敷使用。工作专班作为一种不寻常的措施,渐渐而成为一种寻常的工作路径,好像要办个什么事情都非得有工作专班不可,治理机制失效到了什么程度呢;工作专班寻常化、日常化,没有工作专班仿佛办不成事,又是否会形成路径依赖和思维依赖,使那些无专班的大量工作都被认为是不必做清爽的工作呢?
这个工作专班有一些督促整改的办法,包括对上百家单位进行抽查排名,对接听服务和办理质量不高的单位进行通报;办理质量排名倒数的后三家单位,要求单位正职当月到前台亲自接听投诉电话,解决投诉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且未及时解决的投诉问题,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这些督促办法,应该说也是不新鲜的,排名、通报、曝光等等。平时不注意琢磨,看到这些也不太在意。这回认个真,就感到还是颇为讲究。例如通报,字面上看,它不同于专报、密报,而是通通告知,也就是说,通报应是一种公开信息。不过,我们又可以看到有“公开通报”的说法,这就似乎意味着有不公开的通报。办理群众投诉情况的排名,应不属于保密内容;办理情况不好的进行通报,应该也不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按说就可以被登载、被引用了。不过,后面又专门说了有一种情况要通过媒体曝光,似乎又意味着通报还不可以被媒体曝光。
于是需要讨论的是,曝光是一种什么措施?现在,曝光是常用的说法,专指媒体报道某一不好的事情。曝光并不是一种行政处理,也不是一种问责制度,也就是说,它不是权力体系内的一种措施,而是媒体的某一种报道。但我们又经常听到权力部门把媒体曝光作为处理问题的一种形式,“问题严重(或突出)的,通过媒体曝光”。权力部门,或者一个工作专班,是否可以指挥或安排媒体作哪些报道,媒体是否有义务执行这样的安排,以及媒体报道是否可以作为权力部门对下级进行“处理”或者“威慑”的一种设计,同样是有疑问的。报道不报道、曝光不曝光,道理上讲,应该是媒体决定的事情。
并非所有的权力部门都可以安排媒体是否曝光,“媒体曝光”更不能成为一个部门、一个专班督促整改的预定方案,根据信息公开原则,一般情况下它甚至不能决定哪些信息被媒体知道哪些信息不被媒体知道。我们经常看见的“通过媒体曝光”的表示,就是在诸多方面不合规程的一种习惯,它既误用了媒体,把媒体报道当成对严重问题的处罚,也误解了自身的权责,以为拥有安排媒体报道的权能。
更令人奇怪的是“一把手”亲自接听群众投诉电话、解决投诉问题,作为对抽查排名后三位的一种惩罚。这样的处罚,是要形成怎样的观念呢?大家可得当心了,你不好好办事,就要“亲自”(这个词也是奇葩)去接听群众投诉电话、解决投诉问题;为了避免去接电话、解决问题,大家得努把力。但是,“一把手”接听群众电话、解决投诉问题,甚至直接接访群众,难道不是理所应当的吗?把这作为对后三名的处理措施,岂不是将“一把手”不接电话、不解决投诉问题、不面对群众合法化了吗?
工作专班、整改措施,都是很正经的事情,说者郑重而顺嘴,听者严肃而习惯,细一想到处都是不周延之处。如果有推敲的兴致,类似情形还有不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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