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伐“大妈”有意思么
阅读提示:拿国家名号为某些被认为不好的现象命名,这也是当下的一种语言现象。
刘洪波
三月有三八妇女节,想谈谈大妈。
在这个崇尚年轻的时代,“大妈”不再与亲切慈爱关联,而被赋予某种行为乖僻的含义。“大妈”与更年期具有某种联系,而更年期已不再是一个生理现象,而泛化为人生末路之起始的意象。
媒体上,大妈近期较多以“中国大妈”而名之,而媒体上除偶有“俄国大妈”,给人一种身躯阔大的印象,几乎不出现“美国大妈”“法国大妈”“日本大妈”的说法。大妈称号绝非简单的基于年龄。
“中国大妈”特加了国名,是征用国家名号来表示一些被视为怪异的举止。拿国家名号为某些被认为不好的现象命名,这也是当下的一种语言现象。
与“中国大妈”经常联系起来行为有跳广场舞、疯狂购金、对子女逼婚等,这些行为被描述为乖张、怪异、不可理喻。
最为令人不解的是广场舞,就不止是可笑和可厌,而且是可恨。媒体上奔涌着对广场舞的讨伐,它被描述为丑陋的姿态、不正常的心理、低俗的音乐,打搅了人们的清静。但是,在广场上跳街舞、滑滑板、溜旱冰、搞快闪,又时尚可爱了。大妈与年轻人之间,年轻人是可爱的,大妈是被鄙视的。大妈在公园里唱歌,媒体上会陈述细节:一个小朋友捂着耳朵跑过说吵死了。这让人感到,大妈的行为干扰了儿童成长,妨碍了未来。但在德国街头碰到一群老太太手拉手唱起《莱茵河畔》,细节则是周围人驻足倾听,或者投以赞许的笑。种种细节,用以塑造“中国大妈文艺”的不良形象。
如果善意地理解,广场舞不仅是大妈的文艺活动,也是大妈的健身活动,还是大妈的社会交往,以及大妈作为解放了的妇女的身体展开。但广场舞是免费的,属于底层的,这就不免有悖于社会内在的商业化逻辑,也有悖于“中产阶级”的现代人格标准,于是,各种不良评价就展开了。
今天没有文艺活动,只有娱乐消费。演出应当付费观看,自主性的娱乐也需要作为消费进入歌厅舞厅卡拉OK厅。今天的健身活动,最好要在健身俱乐部里进行,或者在家里的健身房进行,哪怕可以在公共空间展开,那也是以精致的身体训练和把握为目标的,简易的广场健身活动显得低档。今天的社会交往,也得借助咖啡馆、酒吧、会所作为消费进行,广场上的交往被视为不合乎现代文明的标准。至于妇女,固然不再像过去那样被束缚了精神和身体,但现在也不再有解放和平等的主题,而日渐被商业所驱使,外貌装扮与打磨,身材形塑与改造,都内含着吸睛的目的,以及在市场交易中的升值。广场舞大妈成群结队在公共场所在音乐中扭动身体,在禁锢时代无法想象,也完全没有利润考量,而是真正的自我展现,反而成了嘲讽的材料。
广场舞大妈许多不过是普通的家庭妇女,他们或照应子女,或管带孙儿,闲下来到广场上跳舞,那些伴舞的音乐大多欢乐,没有忧伤;那些舞步大多随意,很易参与;那些交往大多没有功利,一起说说唱唱也易于排解无人言语的寂寞,他们在家里,可不太容易得到子女的交谈。他们的队伍遍及城市小镇,远不像媒体上所说的那样令人讨厌。音乐的声音、舞队的占位是广场舞队的空间边界,那也是一个思想意识形态的空间、心理的空间。这样的空间即使有什么问题,也完全是可以通过与其他空间相互调适,形成所谓“自发秩序”。
我们可以看到,当舆论操持者看到自己认同的公共空间行为时,大多不会发生“群己权界”的疑问。但大妈的“过时性”、底层性的鲜活劲,以及对广场舞氛围的不认同,似乎引起了巨大的问题,这个问题很大程度上是舆论所制造。“中国大妈”作为一个符号,不过是给一群真正有着社会解放意识的妇女贴上滑稽可笑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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