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运行的元逻辑已经位移
阅读提示:在“先进”的国家或社会,各种治理问题不是得到了解决,而是被视为正常。
刘洪波
一段深圳宝安警察与两名女子的对话视频,将近期对警察执法规范性的关注推向高点。 在警察与执法对象的关系中,每一个普通人都很容易从执法对象那里看到自己的影子。人们更容易从严要求警察,而对“遭遇警察”的人一般性的行为不当则容易给予同情性理解。这既可以从心理学上得到解释,也可以从“约束权力”的政治原则得到解释。从心理学上,普通人会“设身处地”,能推及己身,因为与警察行为的相对人易于处在同一地位,因而见到相应情景就会产生“代入感”,更多地要求警察,某种程度上就是更多地为自己着想。从政治原则来说,一般情况下,权力不当使用比普通人的一般不当行为能够造成的后果远为严重,权利侵害权力难,而权力损害权利则多见一些,因而从严约束权力就是让权利与权力取得平衡的必需。一千次规范的执法,人们视之为理所应当,而一次不规范的执法,人们就会视之为严重的事情。
如果时间倒推几十年,情况不是这样。社会运行的逻辑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社会基本概念发生了一系列改变。过去,执法不规范,会被理解为个别警察的例外行为,会被理解为“耍态度”,会被理解为“偶然的错误”,而现在,则更容易被人理解为权力的张狂,敏感于个体所受的伤害,更加需要“讨还公道”。这是数十年间发生的社会运行的底层逻辑的巨大位移,也是权力与权利的相互关系发生的根本性改变。
这一改变使建立在“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基础上的传统治理背景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相互存疑”、“相互博弈”。人们之间相互在构筑“防护”的壁垒,“矛盾和化解矛盾”的解决方式被相互博弈、相互冲突、此消彼长的解决方式所代替。当一件事情出现以后,群情汹汹的激烈言语,显示着各自的防卫机制生效。新的治理现实是“各有着想”而非为对方着想,本位立场优先于整体考虑。即使事情得到解决,“达成妥协”的逻辑代替了“相互协商”的逻辑,在人们的理解中,结果要么是一方低头要么是以力压服,而不是因为“道理”或者“情理”产生了作用。即使希望得到理解,“换位思考”代替了全局与局部、整体与部分、大道理与小道理的整全考虑,没有什么是可以被牺牲的。
用进步或落后来解释这两种方式的区别,是简单的,也很符合日常套路。某种程度上,这也被理解为“现代”与“传统”的区别,因为我们比几十年前“现代”了,更接近“国际标准”或者“先进国家的通例”了,因而是好的。大致来说,这样看待巨大的社会变化是有道理的,但我觉得事情未必简单到了只能用“进步”而不可以去细加分析的程度。
巨大的社会变迁,带来了很大的不适应,例如人们正在更多地重视约束权力,但警察是否有权检查身份证,一个人面对警察的正常执法是可以选择配合或不配合,还是应当配合并视之为一种正常?巨大的变迁带来的还有“现代”这个总体性概念后面所寓含的一些难以解决的社会症结。建基于“博弈、冲突、妥协、压倒”的社会机制,本身隐含着一种对“对立”的合理化理解,它使人们在“对立”的起点上去看待相互关系,把各种相互关系从本质上理解为对立,而非理解为共生的、互鉴的、协进的。
在“先进”的国家或社会,各种治理问题不是得到了解决,而是被视为正常,以及周期性的剧烈震荡和对震荡的视而不见。举例而言,欧洲正在面临的难民问题,美国不时响起的枪声以及“1%与99%”之间的差异、居高不下的犯罪率等等。人们已越来越习惯于援引美国怎样、西方怎样来说理事情原本应当怎样解决,社会治理的理想模式已经消失,而代之而起的是现成的欧美样板,而我们为何要以一个犯罪率居高不下的社会为成功治理的范本,又有谁认真解释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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